招聘公告

华体会招聘公告

        华体会系宁波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注册资本金55.6亿元。集团公司作为宁波提升战略资源配置 能力的重要依托,主导国有资本对能源、海洋、大宗商品贸易等板块的投资,聚力服务国家战略资源配置中心和海洋中心城市的建设。
        截至2023年12月底,集团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达到1190.8亿元和534.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66亿元、利润总额48.2亿元,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2%,达到国务院国资委认定的优秀国企标准,在市国资委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连续6年获评A级。2021年7月,开投集团被国务院国资委列为国有重点企业管理标杆创建行动标杆企业,2023年3月,开投集团被国务院国资委评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专项典型”,2023年9月,开投集团首登2023中国企业500强和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分别位居第499位、163位,均是宁波唯一一家上榜国有企业。开投集团共拥有各级控股企业94家、参股企业80家,主要分布在能源、海洋、大宗商品贸易、产业金融、开发服务以及资产管理等领域。
           因集团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招聘以下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信息
序号 招聘岗位 数量 岗位要求 其他
1 集团总部
企业管理部
副总经理
1 1.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或专业相关的注册类证书者优先;具有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或具有独立管理团队工作经历者优先。
2.具有5年以上财务、审计、法律、绩效、企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会计、审计、经济、法律、管理类等相关专业者优先。
3.以下3个条件须满足其中之一:
(1)在机关事业单位任副处级职务、或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
(2)在国有企业任中层副职职务(相当于副处级)、或下一层级职务(相当于正科级)3年以上;
(3)在大中型企业任中层副职、或下一层级职务3年以上。大中型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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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集团总部
战略投资部
副总经理
1 1.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或专业相关的注册类证书者优先;具有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或具有独立管理团队工作经历者优先。
2.具有5年以上投资、金融、风控、并购等相关工作经验;经济、管理、金融、财务、法律类等相关专业者优先。
3.以下3个条件须满足其中之一:
(1)在机关事业单位任副处级职务、或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
(2)在国有企业任中层副职职务(相当于副处级)、或下一层级职务(相当于正科级)3年以上;
(3)在大中型企业任中层副职、或下一层级职务3年以上。大中型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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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集团
下属企业财务总监
1 1.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进出口、大宗贸易等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2.具有5年以上财务、审计、经济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会计、审计、经济等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能力,善于团结合作、勇于创新;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1.劳动合同与开投集团下属企业签订;
2.外派地点为上海。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6月10日
        2.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回国/回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有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
        (3)个人履历简况、从业以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1500字左右);
        请将以上材料设定PDF格式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命名为“应聘职位+姓名”,发送至邮箱hr@ndig.com.cn
        所有报名人员均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确定参加面试(笔试)人选,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入围面试(笔试)人员,未进入面试(笔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笔试)当天对入围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复审。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所提供证明材料与报名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笔试)资格。
        (三)面试(笔试)
        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进入面试(笔试)的人员名单,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应聘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笔试)的,视作放弃。
        (四)体检、考察
        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六)其他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1.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2.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提供虚假材料的;
        5.有其他不适宜录用情形的。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74-89299247 周老师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大厦B座

        附件:华体会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