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统一思想,强化政治担当
集团党委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在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把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措施、最果断的行动,不折不扣地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彻底、整改到位,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集团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为切实做好本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抱任组长,史庭军、朱建洪任副组长,余伟业、魏雪梅、童丽丽、袁俊敏、顾剑波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具体负责协调和督促。集团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对巡察反馈意见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党委负总责,书记“一把手”负首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细化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注重标本兼治,切实补齐短板,优化集团政治生态。
(二)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部署。集团党委于4月22日制定了《中共华体会委员会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32个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逐项推进落实,按照“分工认领、落实责任”的原则,明确集团领导牵头负责,具体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8个职能部室、4家下属一级企业。迅速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会,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李抱同志要求集团各级领导人员正视反馈问题、强化责任担当,提出了“既要着眼于巡察问题的整改,更要举一反三,寻找短板,全面提升;既要做到解决表象问题,更要解决根子问题,全面清除隐患”的要求。党委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责任部室和责任单位要根据整改方案,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三)全程跟踪督导,加强组织保障。集团党委坚持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紧密结合,建立整改推进协调机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共召开各类协调会26次。统筹实施整改跟踪管理和销号机制,对每个问题、每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进行一次督导跟进,确保整改工作快速、扎实、有序推进,对完成整改的问题实行销号登记。集团纪委负责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全程进行跟踪督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整改不力、贻误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做到责任落实、问题解决、整改到位。
二、紧盯反馈问题,狠抓整改落实
截至6月初,巡察反馈的32个问题中,29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或常态化推进,其余3个问题也按照整改方案正有序推进中。整改期间,新增、修订制度及工作方案共计23项,相关人员退款10060元、补缴房租金额107000元,对个别存在违规问题的企业已进行通报批评。(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要求情况”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对“贯彻落实2016年10月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要求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于2020年4月新设集团党群工作部,作为党建及党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强化工作力量配置,进一步细化拓展“大党建”工作内容,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实现资源配置有效整合,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提质增效。二是已于2019年3月完成对集团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以下简称“三会”)议事规则的重新修订,进一步明确集团党委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同时要求各下属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对相应制度进行完善,充分体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工作要求。
(2)对“集团在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上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加大各项改革任务的推进力度。持续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以及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化薪酬激励机制,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制定出台《集团公司推行所属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指导意见》,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指导国投公司、凯通公司等单位制定具体方案并加快改革推进工作。混改方面,计划持续推进天宁物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华生家居和奥体中心等引入业内市场化运作水平较高的战略投资者,加快混改步伐。薪酬改革方面,有序推动能源实业超额利润分配机制改革,完善薪酬激励机制,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二是促进各业务板块之间深度融合和协同发展。集团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已完成初稿,其中对各主业板块之间深度融合以及协同发展的原则、途径和方法等方面进行初步规划,力争实现能源与地产、商业运营与地产的有效融合。三是多措并举加快推动下属企业扭亏增效。按照集团公司“三年消灭亏损源”攻坚行动的要求,结合集团年度可控费用下降的目标任务,召开专题会研究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制定应对措施,争取2020年末实现既定的目标任务。此外,督促存在污染防治问题的热电类企业,严格规范脱硫等环保设施的操作运行和维护管理制度。截至2017年底,明州热电、光耀热电等热电类企业均已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选用了成熟的环保设备,完善了相应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使烟气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四是加强集团本部对下属企业的服务支持。制定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方案,明确带队领导、走访频次、指导方式等内容,加大为基层企业提供指导与服务的力度,努力去除集团总部机关化倾向问题。
2.关于“议事决策机制不够完善”方面
(3)对“议事决策界限不够清晰”的问题。一是集团公司已于2019年3月和6月分别修订了“三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晰党委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的决策界限和议事程序,形成“党委先议、权责清晰、有效制衡”决策机制,重要事项实现了党委先议。二是明确办公室为“三会”的承办部门,统筹所有的提报议题并按议事规则提交“三会”分别研究决策,坚决落实重要事项党委先议的要求。三是督促和指导下属企业进一步完善“三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巡察期间尚未完成制度修订的个别平台公司,已于2019年12月修订了公司“三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了议事决策机制。
(4)对“会议记录不够完整”的问题。一是实行专人专记。办公室指定专人作为“三会”会议记录员,完整记录参会人员的发言要点,真实反映议事全过程,并重新整理了2019年党委会会议记录。二是加强资料保管。严格按照“三会”议事规则关于会议记录的要求,2020年度“三会”会议记录整理完成后定期交由公司档案员,并按年度编号归档。
3.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不够深入”的方面
(5)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构建集团公司意识形态管控工作体系,形成工作要点清单,分解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要实现全覆盖,重点加强理论学习,强化阵地建设管理,加大工作支持保障力度,推进落实责任体系。二是严格落实每年一次对下属企业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或综合检查,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检查情况纳入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检查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在2019年度基层企业党建工作考核中增加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考核权重为20%。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对集团系统内各企业新媒体账号、网站等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做好相关备案登记工作,将各下属企业的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媒体纳入集团整体管控,适时开展专项工作分析。
(6)对“思想状况分析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落实每年党员思想状况分析汇报工作要求,深入基层企业一线了解党员思想动态情况,定期原汁原味提交给集团党委。二是推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谈心谈话书面记录模式,整合2020年以来的党组织负责人书面谈话记录,形成台账资料。三是针对当前集团人力资源建设和薪资分配体系中,部分干部职工群众反映集中、矛盾突出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已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实施办法》,启动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相关制度的修订工作。
(7)对“保密意识不够强”的问题。一是健全保密工作制度。根据市委关于保密工作的要求,于2019年3月制订了《华体会保密工作制度(试行)》,对密件的收文、登记、编号、送阅、复印、归档等进行了严格规定。二是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2019年4月12日成立了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于2019年8月通过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年度保密工作检查。三是加强对涉密载体的管理。对于需长期留存的涉密载体,每年整理后放综合档案室单独保存,对于需及时销毁的涉密载体,定期联系涉密载体销毁中心统一回收。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扎实”方面
(8)对“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大”的问题。一是建立集团党委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二是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集团范围内启动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系统排查,研究落实日常管控办法。
(9)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的问题。一是加强集团党风廉政责任体系建设,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意识,全面落实“三交底”廉政谈话制度。集团党委定期专题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在各基层党组织同步构建一环扣一环、一级管一级的层级化党风廉政责任体系。二是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照岗位风险系统排查,扩大第一种形态的日常提醒范围。5月初已对新提拔的11名集团中层领导人员进行任前廉洁谈话;同时加强集团党风廉政日常教育,加大日常内部监管力度。
2.关于“纪委的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方面
(10)对“集团纪检监察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问题。一是进一步重视纪检监察干部梯队建设,建立后备人才库,重点培养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二是围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新的执纪执法要求,已于5月中旬组织集中培训,开展应知应会基础知识考试。三是修订《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信访举报件实行分级受理和调查处置,完善工作机制。四是加强精准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四风”隐形变异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和督办力度,已于4月底完成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违规投资入股专项行动治理工作,未发现存在违规情况。
(11)对“警示教育的力度还不够大”的问题。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力度,5月19日邀请外部专家作警示教育专题培训,后续将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不同形式的警示教育,同时结合宁波市廉政教育读本,组织学习讨论和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持续开展党纪国法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二是对于集团内部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不留情面地进行严肃问责和处理,并在规定范围内通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3.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存在风险”方面
(12)对“工程项目采取议标和直接委托方式比较多”的问题。集团党委组织相关部室对集团工程项目的招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对采用议标的工程项目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分析,并对部分项目的制度合规性和操作规范性进行了检查。集团现有相关制度规定,工程单项施工400万以上,工程货物200万以上,工程服务100万以上的项目进入公共平台公开招标;工程单项施工200-400万,工程货物100-200万,工程服务50-100万项目在集团平台公开招标;工程单项施工100-200万,工程货物50-100万,工程服务30-50万项目可在集团平台议标(采用最低价中标的邀请招标方式),议标限额以下的项目由基层企业自定制度实施采购。目前工程项目议标情况主要来自集团企业新建大型项目中涉及金额相对较小的工程设备物资和工程服务采购,单项平均金额在39万,存在金额小,单个数量多的特点。采用议标方式的工程项目比例过高,主要是由于未针对项目特点进行充分的统筹规划,供应商的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并在工程招标的“放、管、服”管理中,偏重于“放和服”,对下属公司监管力度还不够强,议标方式的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化。
针对该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完善集团合格供应商管理工作体系,各下属企业可在集团监管下,按程序对集团合格供应商库进行扩充。二是根据各下属企业年度招标计划,由集团招标中心统筹招标项目,鼓励各部室、各下属企业根据相同标的、同期实施等条件,采取联合招标、总承包管理等方式,以减少议标和直接委托方式的数量。三是标的额接近集团小型平台招标下限的项目进入集团平台,以公开招标或通过在集团合格供应商库中抽取投标人的方式实施。四是针对议标、询(比)价方式采购的项目,增加投标供应商数量,严格审查资格条件,并对评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增加过程的规范性。五是加强对下属企业内部招标项目的检查,对一年内两次出现不规范问题的企业,将收回其开展内部招标的权力,并视情追究责任。六是指定专人对招投标采购计划、各项目招投标资料、招投标采购统计数据等进行存档管理,下属企业相关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集团备案。
(13)对“个别项目存在先建设后补签合同情况”的问题。一是对绿捷公司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下发《关于对绿捷新能源科技公司工程项目操作不规范问题的通报》(宁热党纪〔2020〕2号),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并要求绿捷公司对2017年以来的工程项目进行深入排查和自查自纠,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合同管理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台账,强化监督检查,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充分发挥集团审计风控部的审计监督职能,不断规范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
(14)对“存在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超概算情况”的问题。一是对待摊管理费用按规定进行分摊。在奥体中心项目已发生的建设单位管理费中,按照会计准则和有关要求,将应该在开办费中列支的400万元从管理费用中剥离出来。二是针对建设单位管理费中人工劳务开支占比高的现象,在今后的项目中,提前谋划管理人员配置,精简人员数量,最大程度发挥人员综合利用率。三是在项目管理中,控制房租、水电、物业等费用支出,做到开源节流、精简费用。
4.关于“物资(服务)采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方面
(15)对“物资(服务)采取询比价(含询价、比价)、议标等方式比较普遍”的问题。集团党委组织相关部室对集团大宗物资的采购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对部分采用询比价和议标的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分析。集团现有相关制度规定,集团大宗物资400万以上的进入公共平台公开招标。大宗物资的货物100-400万,服务50-400万项目在集团平台公开招标。大宗物资的货物50-100万,服务30-50万项目可在集团平台议标,议标限额以下的项目由基层企业自定制度实施采购。目前集团大宗物资采用询比价和议标项目主要集中在经营物资和服务采购,平均金额为21.83万,存在种类杂,数量多,金额小的特点。询比价和议标方式的项目比例过高,主要由于未针对项目特点进行充分的统筹规划,供应商的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并在工程招标的“放、管、服”管理中,偏重于“放和服”,对下属公司监管力度还不够强,议标方式的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化。
针对该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拓展完善集团系统供应商库的建设和运用。二是针对性开展集团下属企业计划采购项目的统筹规划。三是标的额接近集团小型平台招标下限的项目进入集团平台。四是适当增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数量,提升采购过程的竞争性和公平性。五是加强对下属企业开展采购业务的检查和责任落实。六是做好招投标采购计划、各项目招投标资料、招投标采购统计数据的存档管理工作。
(16)对“有的采购操作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进行自查自纠,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所有参与招标、采购、工程管理人员加强相关制度培训,天宁物业已于4月中旬对招投标制度进行了集中学习交流,确保经营层、重点岗位、关键岗位人员熟练掌握采购流程。三是集团招标中心将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各下属企业招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风险把控能力。
(17)对“资产重组评估等存在直接委托情况”的问题。一是该问题已在2017年由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牵头进行了专项调查整改,并对当时的宁波热电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诫勉处理。后续完成了企业《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修订,在2018年8月宁波热电重启重大资产重组时均按规定操作。二是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避免出现直接委托情况。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每年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专项审计和专项检查,提出审计意见、建议,并督促落实整改。
5.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方面
(18)对“房屋出租未履行公开招租程序”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集团公司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对房产出租的底价确定、公开程序、跟踪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天宁物业公司针对相关问题予以书面责令整改,并举一反三,对所有房屋出租情况进行摸排整改。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对于限额以上的单项资产出租项目原则上采取竞价、拍卖、招投标等形式公开招租。三是建立跟踪管理机制,从集团层面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房屋的动态管理工作,对亚细亚出租的房屋,要求按房屋租金逐年递增7%计算,一次性补缴房租10.7万元。
(19)对“资产处置不够及时”的问题。一是立即启动公元世家商铺销售工作,开投明海置业(即公元世家项目公司)于4月20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商铺销售代理公司。目前,已销售商铺63套,面积8400平方米,成交金额1.65亿元。二是开投置业于6月初制定出台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对闲置资产的责任部门、处置方式、处置时间等作出具体规定。三是持续提升自营房地产项目中商业办公等产品的开发能力,定期对市场此类产品的定位、设计、策划、推广等进行调研分析,为项目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6.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方面
(20)对“劳保用品发放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问题中涉及雅戈尔服饰发放的18人已向公司指定账户退还相应款项10060元。二是今后将严格按照国资委相关制度对劳保用品的规定范围,发放职工劳保用品。三是举一反三,在集团内定期开展劳保用品发放专项检查。
(21)对“工会疗养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将严格按照市总工会相关规定组织职工集体疗休养,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二是定期在集团内开展工会疗养专项检查,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
(22)对“接待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不断完善公务消费制度。集团公司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于2016年2月、6月、12月,2018年11月,2019年9月对公务消费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多次修订,明确了接待要求和标准。二是加强制度执行。自2016年3月以来,集团公司严格按照制度实行“一事一批一结”机制。业务接待事前需填写审批单,注明接待单位、人数、事由等,事后凭发票、消费清单等原始凭据报销。目前,公司公务接待费用较2016年之前大幅降低,公务消费相关制度已报市国资委备案。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方面
(23)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学习形式比较单一”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学习。在学习形式上,改变原有“党委会前传达学习”较为固定的学习模式,加强专题学习力度,保证学习时长和学习效果。在制度保障上,制定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实现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常态化。二是进一步细化学习内容,重点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等内容的专题学习,同时扩大学习对象范围,以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的形式落实重要文件精神的传达和学习,并结合集团生产经营工作实际,进行理论结合实践的交流研讨。三是进一步提升集团党委民主生活会质量,规范民主生活会书面记录格式。四是拟定标准化实操手册,规范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和党员的年度民主评议工作,将相关内容纳入集团党建考核体系。加强党务工作规范性,选派专职党务工作者参加市国资委组织的党员发展交流会,探讨党务工作的标准化模式。
2.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薄弱”方面
(24)对“基层组织建设不够健全”的问题。一是以基层党组织换届和中层领导人员调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开投置业党支部按要求完成换届工作,文化广场党总支下属华体党支部因股权变更原因,已完成支部撤销,基层党组织设置进一步规范。二是完成新一届华生家居党支部班子的搭建,通过配齐配强工作队伍,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在华生家居广场契约化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5)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集团本部原第一支部补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二是聚焦集团本部管理的薄弱环节,对本部党组织进行调整,将集团原第一党支部划分为三个党支部,配齐相应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是拓宽本部支部的学习渠道,加大各类专题学习的研讨交流频次,同时联合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开展支部联动主题党日活动。
(26)对“基层党务干部业务不够熟悉,兼职多专职少”的问题。一是构建集团常态化党建工作知识培训体系,积极对接市委党校和外部专业培训机构,结合集团实际,按照“补齐短板、全面提升”的目标,在全年内对如何开展好党员队伍的发展教育与管理、抓好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关系转接等党务工作内容进行专题培训。二是坚持优化组织机构,加大党务干部培养力度,推行基层党务工作者挂职交流计划,选调下属企业优秀的基层党务(群团)工作者到集团党群工作部挂职锻炼。三是组织探索集团范围内党务工作标准化体系建设,从建牢体系骨架、畅通循环脉络、发挥系统功能三方面入手,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日常工作、强化科学考核、完善问题整改,有效提升基层党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3.关于“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27)对“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和人员招聘相关程序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落实专人整理选人用人工作台账资料,计划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2019年、2020年选人用人工作台账资料,形成规范化的“一人一档”工作台账,并结合集团档案专项整理工作,完成数字化存档管理。在今后的选人用人工作中,严格落实事前细化方案、事中严格把控程序、事后及时整理相关档案的工作要求。二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流程,根据上级部门最新工作要求,计划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办法》修订工作。三是对华生家居公司的招聘工作问题已及时作出处理,华生家居公司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扣分,取消评优资格。四是加强招聘工作监管,每年开展1-2次各基层企业招聘流程合规工作普查,重点关注是否严格落实上报集团审批、信息公开等规定动作。五是结合任期制管理和干部调整选任、岗位交流等工作,开展新一轮中层领导岗位调整,拟对推进混改的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身份转换,实行市场化管理。根据集团“十四五”发展需要,强调干部选拔实绩化和年轻化导向,提拔一批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中层骨干,调整三年聘任期内政治担当不足、业务上不突出、群众评价不高的领导人员职位。
(28)对“干部档案管理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开展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已与专业档案整理公司签订《人事档案整理协议》,启动人事档案整理复核数字化工作,并对相关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审核、认定。整理后的人事档案,将按照市委组织部标准要求进行分类排序、装订。二是及时补充完善部分干部的档案材料,认真做好缺失材料归档工作。
(29)对“集团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机制,已于2018年11月修订完善了《集团出国(境)管理办法》,对出国境次数和境外停留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备案信息动态更新、持证情况定期倒查、出国境审批专人负责、证照领取严格登记”的管理机制,实现出国境审批程序规范化、证件管理精细化、监督管理常态化,确保出国境制度落细落实。二是各下属企业已于2019年印发出国(境)管理办法细则,并要求下属企业每半年上交一次出国境管理台账。加强对出国(境)制度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于第一时间告知相关报备人员,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遵循。
(四)关于“落实巡察、审计、主题教育和日常监督”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委对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还不够彻底”问题
(30)对“党委讨论问题整改的记录不够清晰,研究不够充分,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在巡察反馈大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充分研究,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单位)、完成时限以及工作要求。同时,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二是把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作为党委重点研究事项,建立整改销号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到位。三是把无效低效资产清理工作纳入2020年度经营工作要点,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截至2020年6月初,大桥公司剩余3套房产正在公开挂牌;永和建设正与各股东方商议加快推进公司清算工作;天宁大厦6层等8处房产已启动评估工作,拟在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四是华生家居公司已于2019年实施了总经理契约化改革,实现开业以来首次经营性盈利。集团领导带队与属地政府多次对接沟通,力争将华生家居历史遗留问题统筹纳入滨江新城开发建设一并解决。
2.关于“主题教育检视发现问题整改抓得不够紧”问题
(31)对“部分企业‘三会’权责边界尚欠清晰、议事流程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指导和督促下属企业根据《公司法》、国资委相关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三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截至2019年12月底,集团各平台公司均已完成对“三会”制度的修订。二是进一步明晰集团向基层企业派出董监事的流程,人力资源部作为责任部门,负责董监事派出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扩大集团对董监事派出的监管对象范围,对下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兼职情况进行一次系统梳理,重点了解掌握宁波热电和文化广场下属二级企业的董监事派出制度执行情况,确保符合制度要求。
3.关于“有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够及时”问题
(32)对“华生家居广场项目一期D区块(规划为绿地)30亩土地权属问题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一是多次对接属地政府,沟通协调项目人防、土地规划等问题。目前,D区产权证办理工作取得明显进展,落实了人防问题解决方案,争取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一期整体验收,取得D区相关权证。二是修订完善《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成本控制、竣工验收、后评价管理等程序和要求,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持续发展
经过两个月的合力整改,集团整改工作完成阶段性任务,巡察反馈的32项问题已全部制定整改措施,其中29项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华生家居D区产权证办理、无效低效资产处置、部分制度修订等3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集团党委按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抓久、抓实,从源头进行治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一)持之以恒,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工作。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时限、措施和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原则,采取动态管理、挂账销号,坚决打消“过关收场”的心理。对照问题反馈清单,对处于整改过程中的问题,紧盯不放,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管理,狠抓制度落实执行,适时组织“回头看”,强化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二)深刻反思,不折不扣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化对“两个责任”的理解,锲而不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以上率下,进一步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集团纪委将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紧盯作风建设,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举一反三,注重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将“改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把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与上一轮巡察、以往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以及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重点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落到制度建设上来,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的长效机制。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各项制度运行的重点检查和日常督查,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以严格有效的执行落实,推动各项制度落地生根。
集团党委将本次巡察问题整改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良好契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抓手,不断提升对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坚定不移巩固整改成效,坚定不移深化企业改革,助力推进集团高质量发展。
中共华体会委员会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