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公车改革。9月2日,作为公车改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纪检监察室明确了严格的公车监察方案,并于9月3日、4日组织检查组对车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共涉及集团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26家单位的车辆收缴统一存放情况,检查组分别对这些单位公车的管理、停放以及按要求统一封存的车辆情况,按照公车改革车辆登记表的记录,进行逐一检查,除有3辆公车仍在协调落实外,都能够按照规定停放收缴的车辆,总体执行情况比较好。接下来,集团公司将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统一集中公开拍卖。
为严格执行车改纪律,集团公司车改首日即明确了四条监察方案:一是统一公车标识。设计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公车标识,并在公务和生产经营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上角张贴。二是组织检查抽查。由纪检监察室会同办公室人员,定期不定期对车辆使用、规范停放、维修保养等方面进行检查和抽查。三是接受群众举报。纪检监察室接受群众举报公车私用、违规停放、违反交通、危险驾车、腐败舞弊等行为,并作出处理意见上报集团公司纪委。四是公示监察结果。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公务用车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公务用车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并在集团公司网站公开公示结果。
(纪检监察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