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热电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693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7元/股,并于7月1日完成了全部发行工作,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199,833,100.00元,主要用于春晓项目和金西项目的建设。
宁波热电公司自2004年上市以后,不断探索适合本企业的资本运营方式。2013年,公司成功发行3亿元公司债;2014年,公司又完成了股票的非公开发行,募集了约12亿元资金。此次非公开股票发行后,宁波热电的净资产从9.8亿元增加至约22亿元,总股本从分红完成后的42,000万股增加至74,693万股,其中控股股东华体会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合计持有宁波热电公司股票225,093,197股,占总股本的30.14%。
通过此次非公开股票的发行,公司的募投项目资金得到保障,资产负债率、财务费用大幅降低,债务融资能力显著增强。今后,宁波热电公司将继续探索资本运营的新模式,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后劲,逐步形成 “虚实结合”双轮驱动、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宁波热电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