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国资党工委的通知要求,集团公司党委自5月下旬开始,在所属各基层党组织中推行实施党员锋领指数考评管理的具体办法。实施党员锋领指数考评管理是新时期深化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创新举措,是加强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途径。党委按照企业领导人员(党员)和企业普通党员两个不同类型,分别设置了道德品质、党内生活、履行职责和奉献社会等方面的标准和分值,由所在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对党员表现情况进行每月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亮绩,年底进行一次考评,从而产生锋领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四种不同等次党员,分别采取表彰宣传、教育引导、谈话诫勉和退党除名等方式,激励先进、鞭笞后进,不断增强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集团政治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