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从2015年6月8日起,市委第三巡视组对华体会进行了为期2个多月的巡视。11月12日,市委巡视组向华体会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反馈会后,党委立即组织有关部室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4类、40个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和责任分解,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及时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中共华体会委员会落实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及主要问题整改清单,并召开落实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落实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同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抱同志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抽调基层党务人员到整改办公室,具体负责追踪督办、逐个销号。同时明确各责任部室和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制、项目化、时间表的要求,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责任狠抓整改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经过2个多月的集中整改,已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在整改过程中,受到司法处理2人,免职1人、降职2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6人。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针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力,违规问题突出,廉政风险较大问题
1、加强新晶都酒店专项审计后续整改。根据新晶都酒店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分清责任主体,拟订处理意见,及时协调旅投公司进行追责,并将旅投追责情况及时反馈给巡视组。
2、加大华生家居未批先建、超概算和项目拆分问题专项整治力度。一是严格执行国资委规定,投资项目方案经集团公司董事会通过后,需要报市国资委批准的,先批准后实施,杜绝未批先实施、边报批边实施情况发生。二是加强项目预、概算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资金使用。制订《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对单项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均通过专家评审论证。三是成立了由集团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招标工作的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的招标领导小组,加强对集团招标活动的集中管理,严防暗箱操作,杜绝项目拆分的现象发生。四是对华生家居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对发现的问题,集团公司责成该项目限期整改,并将后续审计纳入2016年度内审计划。五是原集团公司副总兼华生家居项目负责人方永权和华生家居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吴伟国因涉嫌经济犯罪,已被司法处理。
3、加强公元世家项目部分工程未公开招投标的问题的整改。一是已责成开投置业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科学安排工程进度,不得以赶进度为理由,简化招标程序或不招标。二是开投置业对工程招投标相关联的4个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新制订《宁波开投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内部招议标管理细则》,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管力度。
4、强化集团公司招投标小型平台运行情况监督。一是完善投标流程,细化集团各职能部室的管理范围,强化招标的集中管控,对现行招标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和全面诊断,制订和完善《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公司小型项目管理办法》,构建集团招标管理全覆盖的制度体系,明确了由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对小型平台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责任追究。二是加强对招标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和监督管理。组织下属企业招投标工作分管领导、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招投标工作联系人等近60人进行业务培训,强调下属企业应当进入平台招标的项目未进入平台招标的,集团公司将严肃追责,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
(二)针对部分投资决策市场调研不充分,风险评估不足,存在巨额国有资产损失风险问题
1、着力解决公元世家房地产项目市场风险评估不足,潜在巨大亏损问题。一是要求开投置业加强市场调研和项目风险评估,重点加强营销力度,通过不同形式去化存量土地和房产。二是修订《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完善项目投资分析评估,加强投资过程控制,确保国有资产投资的风险可控和保值增值。
2、着力解决以借款形式出资房地产项目,已显国资损失风险问题。一是按照《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对外借款,原则上不对非控股企业提供股东借款,控制出借资金安全。制定《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明确对参股公司原则上不提供资金拆借,确需提供资金拆借的,按股权比例提供资金拆借。确需对参股公司的借款,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报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方可执行。二是开投置业已加强与合作开发方的联系,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跟踪管理,控制风险,力防经营亏损。对新的投资项目将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集体商议,严格风险控制。
3、着力解决宁电海运公司购船程序未按国资委要求、经营严重亏损、接待费用过高等问题。一是责成该公司作出说明,并将宁电海运经营情况专项审计纳入2016年度内审计划,结合审计和集团内部巡视检查情况作出相关处理。二是拟订《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公司重大投资决策项目后评价制度》,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估工作,确保对项目建设过程作出科学合理评判,明确责任追究,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4、着力解决华生家居广场运营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对华生家居公司班子全面调整,按人员管理权限,对1名副总经理和1名总会计师作出降职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已由该公司分别作出处理。二是修订完善该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招商管理制度》、《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统一收银管理制度》、《营销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管控。
5、着力解决个别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潜在不稳定因素问题。集团公司一方面申请仲裁,利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另一方面与国资委和地块所在地甬江街道沟通,取得共识,积极配合维稳工作。针对此类事件,集团公司加强内控建设。一是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制订《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公司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使资产处置稳妥推进,消除不稳定隐患,提高集团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决策效率。二是合理配置监管人员岗位和职责,做到监管不脱位、不缺失,责任到人。举一反三,在资产处置过程中,注意防范和消除不稳定因素。
(三)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违规问题较多问题
1、着力解决编造虚假会议预算套取资金用于其他费用支出问题。一是修订《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公司公务消费监督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各项公务消费支出。二是此次虚报问题已查处,因主要责任人方永权已被司法处理,现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已责成其书面检讨,进行廉政约谈。
2、着力解决经费核销不规范问题。一是重新梳理费用报销审批流程,并结合国资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集团公司及各基层企业规范费用报销审批流程,在费用报销之前,由财务先行把关审核费用的合理合规,对不符规范的费用一律退回。二是接待费用实行事前审批制度,报销时需附接待用餐审批单、清费清单,公务接待的还需附接待公函。巡视期间已取消接待费用签单挂账后一并报销的模式,实行一事一结。三是对公司出差人员的机票及公司的其他费用报销,也均实行按业务发生的事项,由经办人员核实后及时报销,一事一结。
3、着力解决长期固定旅行社代理市内会务、国内和出国(境)考察、购票等服务问题。一是已取消长期固定合作的旅行社,目前公司票务服务代理通过携程、去哪儿等电商及本地旅行社多渠道比选后,择优确定。二是修订《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公司出国(境)管理办法》,增加了“因公出国(境)团组服务机构,必须在省外办审核认定的社会服务中介机构范围内选择”的条款。
(四)针对个别领导人员自律意识不够强,有利用职务影响谋取自身利益之嫌问题
1、着力解决个别领导人员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揽存款,潜在利益输送问题。一是加强对党员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集团党委中心组率先学习两个条例,纪委组织纪委委员、监察室人员、各公司纪检委员召开专题学习培训会,组织党员参加廉政教育基地,并要求基层企业党组织自行开展学习两个条例活动,举一反三,加强领导人员廉政教育提高防范意识。二是已制订《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和资金的存放都作了具体的规定,银行账户开设、撤销应遵循“有贷才开户,无贷不开户,无结算销户”的原则。集团公司和下属公司应精简银行账户,控制账户数目,无贷款需求企业开立的一般账户应控制在2个以内。
2、着力解决个别领导人员利用职务影响低价购房问题。一是对于内部优惠购房情况,已责成开投置业开展自查自纠,目前未发现购房优惠越权审批、超额审批的情况,并明确今后继续严格执行购房优惠审批制度,明令不得擅自突破,集团纪委将加强内部监督检查。二是对于反映的个别领导低价购房一事,目前正在调查,相关情况待查实后作进一步处理。
3、着力解决个别领导人员兼职取酬未上交,个人事项报告不完整问题。一是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制度,开展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工作。核实个人有关事项,对有漏报、瞒报情形的坚决严肃处理。二是对集团公司中层领导人员兼职作出规定,所有兼职必须履行审批程序,且不得取酬,兼职如有报酬的,应及时上交公司。整改期间已对兼职取酬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个别领导收到的所有董事津贴已上交给公司。
(五)针对勤俭节约意识不强,存在高档酒店和风景区开会问题
深入整治在高档酒店和风景区开会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公务接待和财务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关口前移,预防在前。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成在高档酒店和风景区开会的企业深刻反思,作出书面检查,该企业原董事长已作免职处理。
(六)针对用公款购买中央明令禁止的香烟和礼品问题
1、深入整治用公款购香烟和礼品问题。一是明确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的界限,强化预决算管理,从源头控管“三公”经费,年初编制全面预算,年中监督控制,年末对于超预算的“三公”经费一律不予报销。二是责成宁丰公司限期整改,对该公司主要领导谈话诫勉。该公司已制订《营销费用考核管理办法》,对因工作需要开支的营销费用作出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费用使用,保证经营绩效提升。
2、深入整治公款接待、赠送土物产等问题。一是责成公款接待并赠送土特产的企业深刻反思,4.9万元公款消费已全部追回,并追究领导责任,该企业原董事长已作免职处理。二是财务部重点把关,坚决刹住用公款在风景区游玩接待并赠送土特产等不正之风。
(七)针对领导人员仍然存在特权行为
落实领导人员停车位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巡视意见反馈之前,已取消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及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私家车专用停车位,除集团公司保留的公务用车、生产用车外,集团其余车辆均不再设置专用停车位。
(八)针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1、着力解决“两个责任”落实不位、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与经营工作同步谋划、同步落实。二是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基层企业党政“一把手”述职评议工作,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作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对履职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纪不严肃,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甚至于屡屡出现腐败案件的,“一案双查”,举一反三,严肃问责。三是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集团党委继续与各基层单位和重大项目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履责、问责、考责、追责工作,使集团的考核工作迈上新台阶。
2、着力解决领导人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问题。一是对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再次进行深入剖析,拟召开案情专题剖析会,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二是组织党员到宁波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组织集团公司中层领导人员旁听方永权案现场庭审会;每月坚持发送一条廉政短信,经常性地提醒,做到警钟长鸣,帮助领导人员提高防范意识,廉洁自律。
3、着力解决个别领导人员热衷于管工程的苗头性问题警惕性不高的问题。一是集团纪委突出主责主业,整合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着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二是对华生家居广场等违规问题进行了追责,举一反三,加大对风险点比较高岗位人员的警示提醒和监督检查。
(九)针对监督问责不够有力问题
1、着力解决责任追究未执行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既追究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又倒查分管领导或领导班子责任,举一反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对追责执行未到位的相关人员,批评教育并追缴差额。
2、着力解决企业债券承销商选择未公开程序问题。一是规范公司重大融资的集体决策和审批程序。对项目贷款、信托、债券等重大融资项目纳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集团公司财务部对融资的可行性、必要性等进行分析,形成专项融资方案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决策。二是规范债券融资承销商的选择。原则上根据承销商与公司信贷业务合作情况,结合承销商的规模、承销能力、承销费率等情况进行内部比选,形成书面报告,报集团党委集体决策。在巡视期间,已取消2014年确定的15亿短期融资券业务,以后视集团公司业务发展安排融资品种,并按《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重新确定融资业务机构。
3、着力解决内审成果应用不充分问题。一是从2015年起,对集团内部审计报告通过OA系统及时报送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通过审计通报的形式发送至集团领导班子、各部室和基层企业。内审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审计单位,由被审计单位签收,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整改期限。二是针对以前年度的审计项目开展后续审计,并对后续审计遗留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审计中发现重大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及时通报查处的违纪违法和腐败案件,扩大通报范围,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
(十)针对纪检监察力量薄弱问题
1、加强纪检监察力量。一是集团公司增设纪委委员,分别由政治部、监察室、办公室、审计部等部门负责人兼任。二是在巡视初期,已经单独设立纪检监察室,目前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2名,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配备兼职纪检委员,达到集团纪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的工作局面。三是印发纪委和纪检监察室监督清单,明确任务。四是根据企业发展战略,集团能源业务将重组,待新的组织架构产生后考虑设立纪委,此事已列入党委的议事日程。
2、加强兼职纪检委员业务培训。一是组织集团公司纪委委员、监察室人员、各公司纪检委员参加专题学习培训会,纪委书记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了授课。二是在开展内部培训的同时,积极选派纪检人员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增加业务知识,并计划2016年上半年举行一期纪检人员业务培训班,进行系统性业务培训。
(十一)针对班子团结协作有待增强问题
1、着力解决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够明显问题。一是集团公司新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团结,提振精神增合力,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三必谈”制度,高质量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增强合作意识、团队意识、责任意识。三是积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以巡视整改为动力,与谋划好“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推动集团公司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2、着力解决城建、能源、社会事业三大板块分割明显,领导班子整体合力不足问题。一是根据集团公司“十三五”规划,改革创新适合集团下一步发展需要的管理模式,增强三大主业板块的业务融合、人员交流,提升整合效应。二是领导班子分工从项目分工逐渐向条线、板块并重过渡,既发挥专业特长,又增强班子成员间的协作配合,强化集团公司职能部室的参谋作用和具体执行能力。
(十二)针对会议组织有待规范,会议纪律有待加强问题
1、着力解决集团公司会议议事规则不够完善,决策权限边界不够清晰,会议档案不够齐全等问题。一是规范议事制度,修订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决策主体的权限边界,健全和完善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二是规范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等各类会议记录的整理和存档工作,真实反映议事全过程。
2、着力解决民主决策气氛不浓,议题以文件会签代替集体决策问题。一是遵循会议议事规则,会议决策时,主要领导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后,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会议决议。二是杜绝部分常规事项以文件会签代替集体决策问题的现象。
3、着力解决回避制度执行不够好问题。一是建立集团公司中层以上领导人员近亲属在集团工作的申报制度,凡是有涉亲情况的均主动填报亲属调查表,明确对需回避事项隐瞒不报的责任追究。二是现已完成中层领导人员的近亲属在参控股企业从业情况的“排查”工作。
4、着力解决干部提拔过程中存在跑风漏气现象问题。一是严格组织纪律,在研究、讨论干部提拔任用问题过程中,参与人员不得泄露相关内容。二是严格执行考察预告、考察对象公示、任前公示等制度,把干部任用工作置身于群众监督之中,避免出现“跑风漏气”。
(十三)针对部分重大融资项目未纳入“三重一大”问题
着力解决部分融资项目未见筹资决策过程书面记录问题。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订《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重大融资项目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二是对重大融资项目,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对融资的可行性、必要性等进行分析,形成专项融资报告。三是根据公司集体决策议事规则,提交集体决策的事项均做到有书面的决策记录。
(十四)针对选人用人程序存在不规范现象问题
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一是加强教育,增强组织纪律观念,结合市国资委即将出台的《宁波市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对集团现有的《中层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严格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二是完善“动议环节”,对拟选任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拟订《工作方案》,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资格条件的确定要保持连续性(除特殊岗位外),并将符合条件的全部人员列入推荐范围,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规范选拔任用程序。一是严格考察预告制度,今后,经集团党委提出的所有选任人员均通过集团内部或内网上张贴考察预告。二是巡视期间,集团公司已对8家基层企业的选人用人工作进行走访和检查,对下属企业选拔中层领导人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要求。计划今年上半年对下属企业选拔中层领导人员工作开展专题业务培训。
3、完善民主推荐环节。一是规范民主推荐程序,根据知情性、代表性和相关性的原则,合理确定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二是坚持会议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环节,谈话推荐记录单独开展,单独数据统计,并在考察报告中予以体现。
4、规范考察程序。一是科学制定考察方案,按上级组织部门的规定合理确定考察范围,准确全面评价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和特点专长。二是严格执行考察方案,客观分析考察情况,合理运用考察结果。
5、着力解决拟提拔考察对象未书面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问题。今后,对拟提拔考察对象,严格执行书面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实行一票否决制。
6、加大推进中层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力度。一是在巡视期间,已制订《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公司“四好”领导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年轻中层领导人员的培育。二是组织开展基层企业领导人员民主测评,班子职数配置调研,推荐年轻后备中层领导人员,优化企业领导人员的年龄结构。三是规范组织人事档案整理等基础性工作,努力推进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个人档案标准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三、持续整改打算
1、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将巡视整改工作时刻抓在手、扛在肩。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市委巡视提出的具体问题,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建立台账,紧盯不放,逐个销号,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2、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融入集团改革发展全过程。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坚持“一案双查”,举一反三,对重复发生违反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问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或案件的,既要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3、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动力,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对集团公司的制度体系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再完善,对制度内容的完整性、时效性、有效性进行评估,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加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对“三重一大”决策、工程建设体制、投资评估、资金管理、招投标、薪酬制度、定员定编、绩效考核、班子建设、选拔任用等事关集团公司发展全局的工作整改完善,促进集团公司规范管理,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3879705,电子邮箱:sch@ndig.com.cn。
(中共华体会委员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