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船舶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船舶保险项目已批准,项目业主为 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船舶保险项目。

2.2保险标的地址:宁波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15楼。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投保人采用独家方式承保;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997661元人民币(含6%增值税)(不含税价为941190元)。

2.5服务期限:具体详见保险期限。

2.6标段划分: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公司(投标人如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不得再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具有允许在浙江省内开展业务的保险经营许可证。

3.1.3投标人(如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此“投标人”指投标人所属总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承保能力来承保本项目,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00%(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保过单艘船舶总吨位在1万吨及以上的船舶保险项目的经验,或在宁波单独或首席承保各类船舶项目保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合同保额(可累计)大于2亿元(含)的(保险保单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可视情要求投标人提交证明资料原件,以便核验,如投标人未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相应评审内容不予认可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 投标人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7日 9:00起至2024年108 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金额:人民币19000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109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1930分。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递交至华体会(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1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9楼开投集团阳光服务平台)。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华体会(/)、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15

联系人:屠工

电话:0574-89299222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002幢名汇东方19楼1920室

联系人:朱士诚、周立颖、袁航、戴太敏

电话:0574-55717459

 

招标监管单位:华体会招标中心

地址:宁波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1807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4-8929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