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零星保温、筑炉维修外包服务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零星保温、筑炉维修外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零星保温、筑炉维修外包服务。
2.2项目地点: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对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厂区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循环流化床锅炉、蒸汽轮机、取水系统、工业水系统、暖通、消防系统、循环水及其冷却系统、燃料系统、热水系统、厂区热力管道、化学水处理系统设备、年内新增加的设备或系统等其他公用系统等)的零星保温、筑炉、脚手架搭拆及其它指定的维修服务,以包工包料形式外包。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价1888288.95元人民币(含增值税,税率9%),不含税价1732375.18元人民币。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2.6标段划分: 1 个。
2.7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初步设计、技术规格书和合同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定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2.8安全要求:项目现场安全管理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承担项目相关能力的企业法人。
3.1.2资质条件: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2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至少1个承包其他火力发电企业维护业绩合同(单家企业维护须一年及以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原件随带备查。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2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单位章。
3.4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信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费用0.00元,系统使用费报名时,按100元/项目/家次向平台支付,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领取。
4.4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送: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亲自递送至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1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9楼开投集团阳光服务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10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1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9楼开投集团阳光服务平台。
其他招标分中心: / 。
7.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有投标保证金,要求:
7.1金额:人民币 30000 元整。
7.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7.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 月10 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无投标保证金
8.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华体会(www.fanniemaebank.com)上发布。
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花园村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0574-88078350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
联系人:鲍亦蕾、李丹亚
电话:0574-87727358
传真:0574-87721309
招标监管单位:华体会招标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574-8929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