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运维检修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2025年度运维检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运维检修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厂区 。
2.3招标范围: 合同服务期限内,完成招标人要求实施的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内所有机组设备、设施,零星厂区设备及系统不定时维护及设备或系统故障的及时处理、零星技改用工服务(单次申请服务临时用工不得不超过10万元的检修工作) 。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780250元(含 6 %增值税);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679481.13元。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一年,即从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2.6标段划分: 1 个。
2.7质量要求: 合格 。
2.8安全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 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2项目业绩要求:无。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单位章。
3.4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信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3日至 2024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章)及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上传至报名网站:http://bid.ndig.com.cn/进行报名,并自行登入报名查询入口查询,确认是否已报名成功。招标文件或补遗书(若有)由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后,自行从报名网站查询下载,联系电话:0574-89299055。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领取。
5. 投标文件递送: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
华体会(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704室)。
其他招标分中心: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罗埠镇延兴路29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8月22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
华体会(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704室)。
其他招标分中心: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罗埠镇延兴路299号)。
7.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有投标保证金,要求:
(1)金额:人民币30000元整
提交形式:转帐支票或银行汇票、电汇(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备注编号HX-2024-1085)
账户名称: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南部商务区支行
银行账号:94260078801800000062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 16: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请将缴纳凭证发至以下邮箱,并电话确认:
邮箱:761332074@qq.com;电话:0574-88228779。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制在技术资信标中。
(3)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③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无投标保证金
8.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gzw.ningbo.gov.cn)、华体会(www.fanniemaebank.com)、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 金华市婺城区罗埠镇延兴路299号
联 系 人: 项俞喧
电 话: 0579-82688053
招标代理人: 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恒凯大厦602室
联 系 人: 董臻源、王静
电 话: 0574-88228779
传 真: 0574-87057572
招标监管单位:华体会招标中心
联系方式:0574-8929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