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明州料场防尘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明州料场防尘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花园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二期进行,一期工程在厂房北侧结合现有的绿化林木增加钢结构挡风防尘网。二期工程在生物质2#料棚和生物质制料站厂房墙体外侧增加挡风抑尘网。

招标控制价(含增值税,税率9%)为:1728401.00元;【其中一期工程招标控制价(含9%增值税)1082594.00元,二期工程招标控制价(含9%增值税)645807.00元;】

不含增值税的招标控制价:1585688.99元。【其中一期工程招标控制价(不含9%增值税)993205.50元;二期工程招标控制价(不含9%增值税)592483.49元】。

计划工期:一期工程接甲方通知90日历天完成,二期工程接甲方通知60日历天完成。

标段划分:1个。

招标范围明州料场防尘改造项目包括一期工程在厂房北侧增加钢结构挡风防尘网、二期工程在生物质2#料棚和生物质制料站厂房墙体外侧增加挡风抑尘网等工程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设计、供货、运输、拆除、安装及资料交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 项目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至少一个钢结构施工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编入投标文件)。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2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单位章。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4 8   13 9:00至2024 8  19  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领取。

4.4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金额:人民币  2  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 8  21 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24 8  22  9   30分。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至亲自递送至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1号国际金融中心A9楼开投集团阳光服务平台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华体会(/)、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花园村

联系人:王工

电话:88078350

招标代理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科技广场4号楼3

联系人:黄骏、刘艳、李敬垚

电话:13906696541

招标监管单位华体会招标中心

地址:宁波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1807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4-8929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