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基于多炉协同脱硝智慧控制系统的设计与研发项目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基于多炉协同脱硝智慧控制系统的设计与研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基于多炉协同脱硝智慧控制系统的设计与研发项目。
2.2项目地点: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厂区。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通过研发一套智慧控制系统及配套软硬件,对NOx排放浓度实现精准控制,在保证排口NOx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的前提下,实现锅炉负荷波动时脱硝系统的智能最优控制和智慧自动化运行。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90万元(含增值税,其中软硬件部分投标限价:230万元,税率13%,研发费用部分投标限价:60万元,税率6%);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60.1436万元。
2.5服务期限:
2024年10月前完成硬件部署、通讯正常;
2024年12月底前至少完成一种工况的模型搭建、训练工作、具备上线试运行条件;
2025年12月前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况的试运并具备验收条件。
2.6标段划分: 1 个。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以及浙江省、金华市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的要求(如不一致,按从严要求执行),且不得低于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规范书中的质量要求。
2.8安全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业绩要求:无。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金华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单位章。
3.4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先进行资格预审,预审合格的单位进入资信打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取前8名进入技术资信标评分方式进行评标,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7月8日至2024 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章)及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上传至报名网站:http://bid.ndig.com.cn/进行报名,并自行登入报名查询入口查询,确认是否已报名成功。招标文件或补遗书(若有)由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后,自行从报名网站查询下载,联系电话:0574-89299055。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领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4 年7月17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
华体会(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408室)。
其他招标分中心: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罗埠镇延兴路29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有投标保证金,要求:
(1)金额:人民币50000元整
提交形式:转帐支票或银行汇票、电汇(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备注编号HX-2024-1054)
账户名称: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南部商务区支行
银行账号:94260078801800000062
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7月15日 15: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请将缴纳凭证发至以下邮箱,并电话确认:
邮箱:1254616471qq.com;电话:0574-88228779。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制在技术资信标中。
(3)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无投标保证金
7.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gzw.ningbo.gov.cn)、华体会(www.fanniemaebank.com)、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 金华市婺城区罗埠镇延兴路299号
联 系 人: 项俞喧
电 话: 0579-82688050
招标代理人: 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恒凯大厦603室
联 系 人: 陈佳妮、王静
电 话: 0574-88228779
传 真: 0574-87057572
招标监管单位:华体会招标中心
联系方式:0574-89299055, 0574-89299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