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春晓热电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资金竞争性贷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春晓热电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资金竞争性贷款已批准,招标人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春晓热电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资金竞争性贷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春晓热电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资金竞争性贷款
项目地址:宁波
服务期限(贷款期限):不少于10年(含)
招标范围: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春晓热电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资金竞争性贷款,贷款额度:不低于5380.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银行机构。
3.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中标后不得分包、合包、转包。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20日09时00分至2024年626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2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领取。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送: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72930(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亲自递送至集团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704室),联系电话:0574-89299055,联系人:李老师。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1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户名、账号和投标人都一致)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华体会(http://www.fanniemaebank.com)。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观海路5号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0574-26881024
 
招标代理人: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恒凯大厦603室
联系人:陈佳妮、王静、王波、虞礼周
电   话:0574-88228779    
传   真:0574-87057572 
 
招标监管单位:华体会招标中心
联系方式:0574-89299055,0574-89299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