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甬江实验室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甬江实验室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甬江实验室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宁波。
2.3招标范围:提供工程管理劳务外包服务工作,辅助公司开展项目现场工程管理工作,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400000元人民币(含6%增值税)(不含税价为2264150.94元)。
2.5服务期限:劳务外包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若合同到期项目未结束,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延续至项目结束,延续期间费用仍按原合同单价执行。
2.6标段划分: 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条件:具备从事劳务派遣业务资格(需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
3.1.4其他: /。
3.2项目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自 2020年 1月 1日(合同签订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劳务外包或派遣服务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2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单位章。
3.4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