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明州热电锅炉及配套设施零星机务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明州热电锅炉及配套设施的零星机务服务外包项目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明州热电锅炉及配套设施的零星机务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明州热电锅炉及配套设施的零星机务服务外包项目。
2.2项目地点: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原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内。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明州热电3台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相关受热面、风帽、除尘内部等更换修补工作;热力站锅炉及相关设备的修理服务;明州热电范围压力管道相关的管件、阀门等更换修理工作;明州热电范围内新设备安装和旧设备拆除大修、技改以及日常保运消缺范围之外,且单次费用不超过20万元的工作。(其他详见服务要求及附件)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38.6870万元人民币(含6%增值税)(不含税价为130.836792万元)。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2.6标段划分:  1 个。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承担项目相关能力的法人企业。
3.1.2资质条件:1)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锅炉安装修理A级资质;(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1.3 项目负责人要求:/
    3.1.4 其他:无
3.2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自20211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承接过热电联产企业或发电企业的合同业绩(业绩项目规模:锅炉65t/h及以上),合同内容为锅炉修理(或改造)相关或者机务服务(或机务修理)相关,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且以上业绩项目所有合同累计金额达1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2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单位章。
3.4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