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二阶段)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二阶段)施工监理服务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招标人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二阶段)施工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二阶段)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招标范围: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二阶段)实施阶段施工图审核,设备及材料进场验收、施工方案审核、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各专业设备安装、联调联试和联合试运行)及其它附属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其中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三个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682000元。(含6%增值税)。
2.5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延续至质量保修期满止
2.6标段划分:  1 个。
2.7质量控制目标:满足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2.8安全控制目标:满足招标人公司安全生产协议,HSE(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责任协议书的相求。
2.9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本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2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1)同时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同时具有机电安装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资质;
(3)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担任过火力发电、热电联产或电力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1.5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1.6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1.7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3.2项目业绩要求:    /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湖南省、常德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常德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单位章。
3.4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