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2025年度招标代理服务 项目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4年度-2025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2024年度-2025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2.2服务单位: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管理企业。
2.3招标范围: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招标代理服务。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宁波市产权交易中心或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500元/个,开投小型项目招标平台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500元/个,10万元及以上限额以下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700元/个。注:开投小型平台招标项目限额为服务类项目40万元以上,工程类项目100万元以上,货物类项目50万元以上。
2.5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6标段划分: 1 个。
2.7质量要求: / 。
2.8安全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自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代理过政府或国企项目且单项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类项目或单项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材料、设备、服务类项目,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且能证明代理项目金额的相关资料并加盖单位章。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单位章。
3.4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5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信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九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5家(含15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0日9时00分至2023年 12月26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递送: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3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华体会(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707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年 1月 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
华体会(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704室)。
7.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有投标保证金,要求:
(1)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
(2)提交形式:转帐支票或银行汇票、电汇(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提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请将缴纳凭证发至以下邮箱,并电话确认:
邮箱: ;电话: 。
(3)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③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无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bidding.gov.cn)、华体会(http://www.fanniemaebank.com)上发布。
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13456138338
招标监管单位:华体会招标中心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574-8929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