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宁波市鄞州区江南地块(A1-2、A2-2、A3-1、A4-1)概念性城市规划研究项目已由宁波江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江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概念性城市规划研究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毗邻三江口核心区,北临甬江,处于鄞州区六大空间中的甬江“时尚”东外滩,地理区位优势明显。为更好地适应三江六岸和甬江“时尚”东外滩开发建设要求,提升城市区域品质,特针对该地块内4幅商住混合用地开展概念性城市规划研究工作。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地块西临中兴北路,东至桑田路,南至曙光北路,北至甬江大道。
2.2招标范围:结合鄞州区甬江东南岸和庆丰概念性城市规划研究,项目分为4宗地块,用地面积约12.47公顷。其中A1-2地块面积为4.01公顷,地块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A2-2地块面积为5.12公顷,地块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A3-1地块面积为1.11公顷,地块性质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A4-1地块面积为2.23公顷,地块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概念性城市规划研究扩大研究范围面积约57 公顷,重点研究范围面积约12.47公顷,结合周边城市关系进行研究。
2.3服务期限:设计周期分四个阶段,共6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2.5最高限价(即招标控制价):690000元(含6%增值税),不含增值税:650943.4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即主设计师):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环节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后续中标候选人不再增补。
3.5 投标人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3日9:00至2023年11月1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5.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1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现场送达至华体会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704室),现场递交。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zwb.ningbo.gov.cn)、华体会(http://www.fanniemaebank.com)上发布。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江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14楼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74-8929909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1室
联系人:刘工、 周工
电话:0574-55717438
邮箱:6433411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