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文化广场项目2024年度财产保险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文化广场项目2024年度财产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文化广场项目2024年度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2.2保险标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海晏路以东,河清路以西,中山路以北,宁穿路以南。
2.3招标范围:2024年度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宁波文化广场朗豪酒店有限公司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要求)。中标人须与两家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2.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5.9748万元(含6%增值税)。
2.5服务期限:一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宁波分公司(投标人如以宁波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不得再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
3.1.2若为分支机构投标,投标单位总公司需在宁波设有分支机构及以上的保险公司,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有投标单位所属总公司或分公司的唯一授权书(需提供授权书原件),如出现同一总公司或分公司授权两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招标人拒绝该两家投标单位投标申请。
3.1.3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具有允许在浙江省内开展业务的保险经营许可证。
3.1.4投标单位总公司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人民币50亿元(含)以上(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章)。
3.1.5投标单位所属总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承保能力来承保本项目,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00%(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章)。
3.2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自2020年 1 月 1 日至今必须具有累计保过保险金额为20亿元及以上或者单独承保保险金额为 5 亿元及以上的财产保险项目的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份合同复印件或保险保单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2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章。
3.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递送: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华体会(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7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华体会(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7楼开标室)。
7、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有投标保证金,要求:
(1)金额:人民币 壹 万元整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5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4)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③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
华体会(http://www.fanniemaebank.com);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nbbidding.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宁穿路1800号科探7号门2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4-88049581
招标代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 系 人:张宇华、夏伟立、严锋、应波、李蒙
电 话:0574-87629230
传 真:/
招标监管单位:华体会招标中心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574-8929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