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双减、蒸汽管道移位工程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双减、蒸汽管道移位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双减、蒸汽管道移位工程,位于位于科丰厂区内。

2.2工程总造价:约126

2.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招标范围:双减、蒸汽管道移位的材料供应、安装及土建施工,燃机厂房东侧的完善。本工程涉及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GB2级的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项目壹个及以上

3.2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121日至20141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华体会(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815室)免费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王政;联系电话:838797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1223930分,地点为华体会(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8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华体会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国家高新区剑兰路1361号                

联系人:梁明              

电  话:0574-8836872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恒春街75号一号楼二楼       

联系人:许先生、王雨                      

电  话: 0574-87676328       

传  真: 0574-87676038                    

监督单位:华体会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815室       
联系人:王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