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煤库基桩加固及矫正煤库基桩修建工程
1.2 项目地点: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厂内(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花园村)
1.3工程总造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20万元
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1.5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1.6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1.7 项目概况
原煤库厂房结构为一幢单层两跨钢筋混凝土排架、钢结构屋面、预制预应力管桩基础,PC500型预应力管桩,桩长30m(15+15m)。双柱承台高1.2m,承台面标高-0.8m,建筑面积约5600m2。
煤库原有基桩已因土的侧向挤压而断裂,上部排架柱因承台的侧向位移导致倾斜,经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煤库进行检测,其东西向倾斜率在9.30‰~17.19‰之间,南北向倾斜率在0.66‰~6.25‰之间;专家建议需尽快对原煤库的基础进行补桩加固处理,对排架柱进行纠偏处理。
现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煤库加固方案:采用的无粘结高强钢绞线约束承台水平位移;采用增补锚杆静压桩提高基础承载力。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近3年完成过相类似的业绩,至少1个。
2.4其他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确定技术负责人,并到现场开标,一旦中标,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且保证每天在施工现场。如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4日至2014年7 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华体会综合管理部李莹处(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814室)领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华体会综合管理部(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816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华体会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花园村
联系人:钟德超
电 话:0574-88078312
监督单位:华体会综合管理部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814室
联系人:李莹
电 话: 0574-83879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