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宁海县帽峰山-许家山区域风电场前期研究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宁海县帽峰山-许家山区域风电场前期研究工程项目

1.2 地点:宁海县境内帽峰山-许家山区域

1.3 招标范围:宁海县帽峰山—许家山区域风电场场内测风塔建设,风电场预可、可研阶段勘测设计工作。

1.4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5万元人民币

1.5 招标方式:集团公司小型招标平台公开招标

1.6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测风塔建设工作;风资源观测期为期一年,所得的数据作为风电厂前期研究工作依据。经招标人书面通知,2个日历月完成风电场预可工作。再经招标人书面通知3个日历月完成可研阶段勘测设计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综合勘测设计甲级、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本项目所需其他相应证明;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投标人在参加投标的近两年内,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和重大质量事故;

6)具有至少5个与本项目相同/相近的业绩,并能提供业绩良好证明

备注:资格后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编入技术标投标文件,原件备查

2.2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2.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927日至201310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购买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 宁波市海曙区恒春街75号1号楼214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其他资料发放另行通知。

4、投标文件递送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10180930分,地点为华体会(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8楼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华体会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宁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59号

邮 编:315000

联系人:陈海波

电 话:13989383215

传 真:0574-8790461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恒春街75号一号楼二楼

邮  编:315000

联系人:许宝军 

电  话:0574-87676328

传 真:0574-87676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