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华翔线保温修复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项目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华翔线保温修复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华翔后。

1.2工程总造价: 45.5万元

1.3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1.4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1.5招标范围:全长约480米,工作管径为DN350的蒸汽管道的保温修复工程。(详见施工图)

1.6招标方式:集团公司小型招标平台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GB2级的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直埋蒸汽管道安装工程(以合同原件为准)。

信誉要求:无要求

2.5、其他要求: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重点[2006]115号文件关于《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和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记录。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13日至2013年6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下午13: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华体会综合管理部李莹处(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814室)领取招标文件及报价清单。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华体会综合管理部(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816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国家高新区剑兰路1361号   

联系人:郭华东                       

电  话:0574-87904744      

监督单位:华体会综合管理部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814室       

联系人:李莹                       

电  话: 0574-83879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