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宁波文化广场垃圾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中山东路1999号宁波文化广场内;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4m2;

工程造价:595414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适用于按建建【2001】82号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取得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适用于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取得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2.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3 本次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书售价为每份2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019日至 2015    10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2017室), 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11月5 9 30 分,地点为华体会(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809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华体会  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017室(温州银行)

邮  编: 315010

联 系 人:孙德富

电  话: 0574-55717438

传真:0574-55717439

监督单位:华体会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809室
联系人:王政
电  话:0574-8387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