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热网管道测绘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就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热网管道测绘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NBITC-20153468

二、项目名称: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热网管道测绘招标项目

三、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热网管道测绘

标段:一个

项目实施周期: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3、领取了采购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4、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具备地下管线测量、地理信息数据处理等业务范畴。

5、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与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以“宁波测绘”网(http://www.nbch.gov.cn)的注册信息为准,须在宁波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备案,若外地进甬测绘单位,其“作业区域”须涵盖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所在行政区域)。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资格后审。

六、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华体会办公室(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2102室)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2日9:30,到华体会(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816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0000.00元,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由投标人公司账户(基本户)打出),于2015年12月16日下午16:00之前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收款单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银行帐号:94090154800000191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华体会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镇海化工区跃进塘路567号

联系人:周瓯

电  话:0574-86337444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邮  编:315020

电  话:0574-87295348  87629230

传  真:0574-87388460

电子邮件:nbitc@126.com

联 系 人:严锋  夏伟立 吕赟

监督单位:华体会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 2102室

联系人:王政

电  话:0574-8387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