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明州燃料有限公司煤场地磅秤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明州燃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宁丰燃料配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波明州燃料有限公司煤场地磅秤工程
2.2项目地点:宁波明州燃料有限公司(镇海区宏远路818号煤苑6号)
2.3工程总造价:最高限价 201714 元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按国家工程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2.7 项目概况和范围
本次工程为原有地磅桩基以上部分混凝土浇筑框架结构和两侧缓坡的拆除并重新浇筑承载力200吨以上、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的地磅秤基础,范围为施工图纸设计的所有内容,包括碎石垫层、混凝土基础垫层、地磅混凝土浇筑、现浇构建钢筋、预埋铁件以及原有地磅钢筋混凝土基础构件拆除及垃圾外运。
2.8 工程等级
2.8.1主体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2.8.2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三类
2.8.3 工程承载力要求:地磅秤基础承载力在200吨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3.3 近3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相类似的业绩,至少1个(以项目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4 其他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确定技术负责人,一旦中标,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且保证每天在施工现场。如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至 2015 年 8 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华体会办公室(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2102室)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8 月 27日 9:30 时,地点为华体会办公室(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81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5年 8 月 27 日 9:30 时在地点为华体会办公室(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816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宁丰燃料配送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4—2室
联系人:顾乾辉
电 话:0574-87751368
监督单位:华体会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2102室
联系人:王政
电 话:0574-83879715